徵信社 同床被抓她撇清 人夫坦承睡5次
自由時報記者余瑞仁/桃園報導 – 2014-11-05 發佈miami
桃園縣徵信|民眾徵信社21歲林姓女子去年3月間在租屋處與張姓男子同床共枕、衣衫不整,被張妻到場抓姦,控告妨害家庭,
林女應訊表示,當日是一群朋友串門子聊天,她因疲憊先入房睡覺,被抓姦叫醒,才發現張男躺在她的床上,否認與張男發生性關係;然而張男為求妻子原諒,
坦白與林女發生姦情,更加碼招認曾與林女多次出遊,共上床5次。
桃園地檢署調查,30歲的張男結婚多年,卻仍風流地在外拈花惹草,外遇處理帶著小三到處趴趴走,毫不忌諱已婚身分。
張妻因丈夫經常夜不歸營早已起疑,暗中打聽得知丈夫與小三在中壢市區租屋同住,去年3月19日清晨前往突襲,果然逮到丈夫只穿內褲與袒胸露乳的林女同床共枕,
氣得狀告通姦。
檢方調查時,林女否認與張男曾發性關係,稱說當日凌晨張男與多名朋友一起到她的租屋處聊天,她因累了先上床睡覺,直到被抓姦喚醒,才赫然發現張男睡在她的床上;
並稱不知道張男已婚,僅承認雙方是好朋友,只會親親抱抱,但從沒有發生過性關係。
張男為求妻子的原諒與撤告,向檢察官坦承林女知道她有老婆,且當日曾與林女發生性關係,更加碼招認與林女自101年12月起,至去年2月間,曾經共赴嘉義、
台南與屏東等地出遊,且投宿 徵信嚴選飯店同睡一房,先後發生過5次性關係。
檢察官根據張男證詞,以及林女、張男衣衫不整被活逮,認定2人的通姦事實,昨天依妨害家庭罪嫌將林女起訴;張男因獲妻子原諒撤告,另予以不起訴處分。